LMIA就是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加拿大的雇主想要雇佣海外劳工,需要先向就业及发展部门(简称ESDC)递交LMIA的申请。
如果能够得到签发的正式批文,那么,雇主就可以凭借这个文件协助临时外国劳工申请工签,让外国劳工来加拿大为雇主工作。当然如果被雇佣的一方是航空公司人员,或投资者等,也可以不用办理LMIA。
加拿大政府设置这道关卡目的是要求雇主优先雇佣本地人。
LMIA对于被雇佣的外国工人来说意义很大,一旦拥有LMIA意味着你有了工作,可以用LMIA批文来申请工签,甚至能在联邦快速通道CRS打分系统中拿到50分或200分的移民加分。因此,LMIA+EE是一种快速而成功率极高的移民方式,特别适合那些在EE项目中分数不够的申请人。
LMIA申请类别
对于海外雇员来说,申请LMIA的条件不高,只要接受过被加拿大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大专以上的学历(不论是加拿大取得的还是中国取得的都可以),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语言能力,就能匹配合适的职位。但要证明你的职位是雇主需要通过海外劳工才能填补的,这也就意味着是你的学历、工作能力、工作经验、语言能力等各方面要高于最低要求,可以胜任这个职位。
雇主申请LMIA可以选择高工资和低工资两大类别,区分标准就是根据雇主所在的省份或地区每小时工资的中位数来的。
高工资类别:
如果雇主招聘的外国劳工属于高工资类别,就需要提供一份过渡计划来证明雇主会承担招募责任,会继续保留现有的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雇员,还会协助临时外国劳工申请PR。
低工资类别:
如果雇主招聘的外国劳工属于低工资类别,雇主就不需要提供过渡计划,但也是有条件的。政府为保证加拿大人能首先获得工作机会,限制了雇主雇用低工资类别的外国劳工人数,超过10个以上的员工时,只能有10%比例的临时外国劳工属于低工资类别。
LMIA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每一年都必须由雇主重新申请LMIA,而外国劳工也要申请新的一年的工签。
除此之外,雇主还需要为低工资类别的劳工报销往返的交通费用、提供住所、支付个人健康保险直到劳工有能力支付等。
雇主办理LMIA需要什么条件
1.招聘证明。雇主必须证实目前招不到加拿大人来做这份工作,确实需要雇佣外国劳工来做。因此雇主需要在加拿大境内指定的多个平台刊登最少连续4周的全国性招聘广告后,并向政府提供有多少人来应聘、面试、为什么没有获得职位等相关信息;
2.招聘的职位必须是国家职业分类当中的职位;尽管官方并没有要求NOC的类别,但对于NOC C类和D类的职业申请会十分困难,比如清洁工、洗碗工。
一方面是雇主难以证明在本地找不到符合这种低技能职业要求的员工,另一方面政府压根也不会相信在加拿大人中找不到这类的员工;
3.劳动合同;
4.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行业平均水平;
5.递交LMIA申请时,必须要附上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商业执照,最近一年报税报表等相关证明。
所以加拿大当地雇主想雇佣海外雇员,其实过程也是很复杂的,看起来对申请人要求不太高。